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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浦出台“外滩金融18条”,聚焦资产管理和金融科技两大“增长极”
发布日期:2020年03月10日 点击率:1566
“吸引外资机构在黄浦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、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”“鼓励运用再贷款、再贴现资金扩大对科创、高端制造业、小微和民营企业等的金融支持”“培育和集聚一批在移动金融、保险科技、区块链应用、大数据征信等细分领域的金融科技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”。黄浦区发布“外滩金融18条”,旨在立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定位,围绕“资产管理”和“金融科技”两大增长极,响应开放政策、联动创新试点、鼓励机构集聚、服务实体经济、优化产业生态,全力服务于上海决胜冲刺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。
六方面内容
体现三大特点
传承外滩深厚金融底蕴,充分发挥优质服务资源集成优势,全方位打造最适金融发展的宜居、宜业“微环境”,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集聚度、活跃度、感受度。
“外滩金融18条”主要涵盖
六方面内容
“外滩金融18条”
体现三大特点
率先承接,抢抓战略发展新机遇。
主动对接国家战略,积极打造金融对外开放重要承载区,鼓励企业参与自贸区新片区先行先试,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,强化外滩金融集聚带的国际化承载能力和竞争力。
两极引领,培育区域经济新动能。
围绕“资产管理”和“金融科技”两大增长极,引导和鼓励资产管理机构、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。以科技赋能金融创新为引擎,持续提升外滩金融集聚带发展能级。
多点聚力,激发百年外滩新活力。
传承外滩深厚金融底蕴,充分发挥优质服务资源集成优势,全方位打造最适金融发展的宜居、宜业“微环境”,不断提高金融机构的集聚度、活跃度、感受度。